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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分公司流量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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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陕西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15/11/23
发布内容:
项目名称 韩城分公司流量计采购
项目编号 2015-0007539-CBM-0000163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交货地点:陕西省韩城市。供货周期:自接到采购订单后25天到货。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2015年流量仪表授权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15-038号)中的甲级供应商。(3)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近三年有石油行业相关供货业绩且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4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1-28 17:00:00.0
1.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韩城市芝川镇秦天书院计划经营科发售。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截止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扫描件及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通过发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地址,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汇款凭据后,当日内发送至投标者指定的邮箱地址。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均以电子形式发售。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14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芝川镇秦天书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由基础账户现金(转账),直接汇入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韩城市支行 帐户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 账号:2605042509200133162) 4.在拟定的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之前已有工程(服务、货物)款项挂账未付的,且未付比例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额度的,公司可不收取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前,由应付账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承诺以相同额度的应收账款,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我公司上述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HC15088GZ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12-14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韩城市芝川镇秦天书院
地址: 陕西省韩城市芝川镇秦天书院 邮编: 715400
联系人: 崔曦月
电话: 0913-5166009 传真: 0913-5162301
电子邮件: cxy_cbm@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韩城市支行
账户名: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 账号: 260504250920013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