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皮带式抽油机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2015-0108100-DBLH-0000601 |
一. 招标条件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种类及规模:见附件:招标公告
使用功能:附件1:1000型抽油机采购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附件1:1000型抽油机采购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附件1:1000型抽油机采购技术规格书
服务: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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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制造商,一般纳税人,税率17%;(2)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准入产品在有效期内的一级供应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 4、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2-07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11 16:30:00.0 |
1、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 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305房间 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回执、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付款方式,银行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1-12 10:30:00.0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3号冷家油田开发公司32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六. 开标 |
招标人: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6-01-12 10:30:00.0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3号冷家油田开发公司323室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 |
邮编: |
110032 |
联系人: |
王春霞、李臣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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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4-31625056、31625187、13840192901 |
传真: |
024-31625171 |
电子邮件: |
jxgslicw@petroch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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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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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
账号: |
3301002529249143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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