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年下半年食材加工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SW****CG**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年下半年食材加工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所需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水产加工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腌菜,干杂调料,粮油制品,乳制品等货物供应、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售价:¥**0.**元(现金)。(售后不退)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czb-**8@******,预留电话、联系人、公对公汇款回单;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折扣:**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 **** **** ****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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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物产科贸大厦****室
联系方式:李媛媛、盖猛、张景、郑连峰、赵昕、任彩侠、魏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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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媛媛、盖猛、张景、郑连峰、赵昕、任彩侠、魏海峰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