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CS****4
项目名称: 山西省灵石县张嵩龙天庙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
最高限价(元): ******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山西省灵石县张嵩龙天庙保护修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包1】
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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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灵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8楼
联系方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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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山西中正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晋源区集阜路1号鸿昇时代广场A座9层**3室
联系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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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梁馨文、张宁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