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为保证工期进度以及工程质量,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开标时间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