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B************ | |
****** | |
| ****** ****** ****** 标段编号:ZB************-**** 标段名称:****年7月包钢股份焦化区域备件招标标段2 交货期:6米平煤杆合同签订后**天内,导焦装置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接受铁融租赁。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0.**** 投标保证金(元):****0.** 备注:付款方式为铁融租赁(现金),须签订协议。 ******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物料材质 | 品牌/制造商 |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六米平煤杆 | | 碳钢 | | ****0 | 1 | 个 | 炼焦一部;需现场核实尺寸 | 2 | 导焦装置 | LJC-7米 | 组合件 | | ****** | 1 | 套 | 稀土钢炼焦 现场备用导焦栅基本已拆完,目前线下导焦栅不具备备用条件,需要采购备用导焦栅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投标人须提供****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导焦装置或导焦栅业绩至少1份,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所供设备,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否 注意: ******,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年4月**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年3月**日之前)。 ******,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 |
| | |
| ******:公布之日起至****-**-** **:** ******: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
| ******,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 |
****** | |
| **********-**-** **:** (北京时间)。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谢绝邮寄。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生产物资管理室 监督单位电话:**********1 |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0米) | 联 系 人:张信冬 | 项目负责人: 张鑫 ******4 | 联系方式:****-******7 | 业务部长:曹小艳 ******9 | | 客服热线:****-******3/****-******5/****-******5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