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B************ | |
****** | |
| ****** ****** 包钢股份仓储中心石灰石加工系统改造项目受料点抑尘系统 ****** 标段编号:ZB************-**** 标段名称:包钢股份仓储中心石灰石加工系统改造项目受料点抑尘系统采购委托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按技术协议要求供货 付款方式:设备完成到货验收及安安装调试合格后,出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方向出卖方付中标金额的**%,预 留设备价款的**%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挂帐后次月开始支付,****** 者通过专项贷款支付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和现金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物料材质 | 品牌/制造商 |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螺旋输送机 | LS**0 | 碳钢 | | ****0 | 1 | 套 | | 2 | 头部抑尘系统 | ****0 | 组合件 | | ****2 | ** | 套 | | 3 | 头部抑尘系统 | ****3 | 组合件 | | ****0 | 1 | 套 | | 4 | 受料点抑尘系统 | B=****mm | 组合件 | | **** | 8 | 套 | | 5 | 受料点抑尘系统 | B=****mm | 组合件 | | **** | **2 | 套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复印件或近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年至****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近三年内(****年至****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 投标人须提供****年至今签订的受料点抑尘系统和螺旋输送机(L≥**m)新制供货业绩各一份(不限于同一份合同)。提供相应合同及合同所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内容名称须与业绩要求名称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原件备查。 ******:否 注意: ******,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年4月**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年3月**日之前)。 ******,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 |
| | |
| ******:公布之日起至****-**-** **:** ******: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
| ******,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 |
****** | |
| **********-**-** **:** (北京时间)。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谢绝邮寄。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生产物资管理室 监督单位电话:**********8 | |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0米) | 联 系 人:许珑 | 项目负责人: 肖继超 ******2 | 联系方式:****-******7 | 业务部长:曹小艳 ******9 | | 客服热线:****-******3/****-******5/****-******5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