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鸿源油脂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改造项目 已由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黑龙江省鸿源油脂有限公司 蒸 汽锅炉改造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采购的请示(讷农粮呈〔****】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招标单位为 讷河市农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讷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黑龙江省鸿源油脂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改造项目 。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以实际情况为准)。
******: 黑龙江省鸿源油脂有限公司院内。
2. 4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拆除原有燃煤蒸汽锅炉的部分附属设备,采购一套完整的生物质蒸汽锅炉设备,总投资**5.**万元(涵盖基础),具体采购详见设备清单。
******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招标控制价 : ******0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对本次设备采购明细内的核心产品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 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 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开标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系统不予接收。
******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 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相关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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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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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讷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
招 标 人: 讷河市农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白先生
联系方式: **********9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桥北小区东区9号楼二层
联 系 人: 何 女士
电 话: **********1
邮 箱: yxjyqgc@********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