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抽签确定中标人引争议
来源: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为预防招投标腐败,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抽签确定中标人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办法,福建省日前作出尝试。8月31日福建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共同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要求,今后福建省一定规模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将随机抽签确定施工单位。
具体操作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然后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接着,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最后,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按照先后顺序分别确定为前三名中标人。
《办法》限定的适用对象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估算价800万元或建筑面积8000m2以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300万元以下。
《办法》规定,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是指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值得很多施工单位欣慰的还有,《办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中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提出有关业绩方面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不难发现,这是福建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成果。《办法》发布一周之前,福建省监察厅网站文章《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当前预防腐败重点工作》称,在健全市场机制方面,努力做到市场主体平等、市场竞争有序、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转变职能、司法维护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的空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的第二项就是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度。
今年6月,福建省纪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意见中说,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串通投标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黑恶势力以胁迫手段控制交易结果的现象。根据《意见》,7月-11月为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阶段。
2006年年底,福建省纪委向福建省人大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以决策和执行为主要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部位,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经常性监督,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不过业内对此做法反应不一,除了支持这种做法之外,对此提出异议的也大有人在。
山东某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位人士认为,这违背了招标的充分竞争原则,投标变成“撞大运”,是不合适的。业内一位法律专家认为,这与国家发改委之前的法令相违背。这些法令分别是: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于2001年7月5日发布的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价方法暂行规定》中第三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国家计委2001年7月27日计政策[2001]140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通知的第五(四)条规定:严格规范中标人确定程序,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和确定中标人。
这也和建设部之前的文件相悖,建设部办公厅于去年9月发布《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中《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是否存在采取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情况是保证评标活动公正性检查的内容之一。
交通部对抽签方式也有明确禁止规定,去年6月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的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地方法规也有类似规定。2003年4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和确定中标人。
不支持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部委和地方文件中都有涉及。业内人士表示,将对此事采取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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