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局办公摆渡车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联系项目负责人宋老师:*****2,办理征集报名事宜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ZC-**-TJ-**
项目名称:天津局办公摆渡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摆渡车租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法定工作日除外。(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开标当天近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3个月)。(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8)供应商需提交本单位无外资背景书面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宋老师:*****2,办理征集报名事宜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宋老师:*****2,办理征集报名事宜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依据报名单位提供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查。(一份装订好纸质版报名材料、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3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1。
******,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三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年*月*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 称:天津市某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
******
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三楼)
联系方式:宋妍 *****2
******
项目联系人:宋妍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