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某局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某局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负责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对外办理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开标评标及抽取专家评委、发布成交,招投标文件归档、招标项目后评审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履约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会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须提供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3. 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4.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联系项目负责人宋老师:*****2,办理征集报名事宜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查。(一份加盖公章纸质版申请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年*月*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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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天津市某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程先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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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底商*号
联系方式:宋妍*****2
******
项目联系人:宋妍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