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年度生态环境信息统计管理服务项目 | 本次采购内容为给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其完成以下四项工作内容。 (一)南沙区**年年报及**年季报排放源统计工作:按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并参照往年排放源统计相关工作安排,协助采购人开展**年度南沙区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工作。通过排放源统计工作,充分掌握南沙区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分局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依据。 (二)南沙区**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总量审核及年度总量减排核算工作:按照原国家环保部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凡是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时,均需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对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替代,明确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为有效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合理利用南沙区可替代总量指标,协助采购人对全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技术审查。此外,为做好总量减排年度核算工作,协助采购人对南沙区**年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形成减排量进行核算和对十四五期间的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总量进行摸排。 (三)南沙区**年度环境信用评价:按照国家信用平台管理要求,参考往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相关安排,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自评工作和指导信用修复工作。 (四)南沙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可行性研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等文件,充分调研现已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城市关于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梳理经验及建议,为南沙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提供数据及案例支持。本项成果需于**年9月底前经专家评审通过。 | (一)南沙区**年年报及**年季报排放源统计工作 (1)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年度年报和**年季报排放源统计工作。**年度年报调查范围是纳入**年度南沙区排放源统计服务范围的区管污染源约四百家,具体名单根据国家要求最终确认。**年重点排污单位季报调查范围是重点排污单位中有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的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具体名单根据国家要求最终确认。 (2)按照排放源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协助采购人对环统年报和季报企业开展相关的培训,并全过程协助指导企业在系统上完成申报。 (二)南沙区**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总量审核及年度总量减排核算工作 (1)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总量审核工作,对替代量的合理性核查提供技术支持。 (2)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在任务规定时限内,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核算方法,协助采购人做好**年年度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包括提供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和整理减排台账技术支持。 (3)协助采购人对“十四五”期间南沙区重点污染物减排量进行摸查,并形成电子台账。 (三)南沙区**年度环境信用评价 (1)协助采购人组织参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包括协助指导评价企业按要求完成自评和做好评价期间的各种技术咨询答疑工作。 (2)协助采购人对红黄牌企业持续跟进,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工作。 (四)南沙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可行性研究 (1)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各级排污权交易政策文件,调研并分析国内外排污权交易成效。 (2)调查南沙区排污基础情况,分析南沙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的优势和挑战,对南沙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3月*日 | 项目成果 (一)南沙区**年年报及**年季报排放源统计工作 (1)企业培训方案及培训总结。 (2)南沙区排放源统计报表。 (3)**年度南沙区排放源统计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南沙区**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总量审核及年度总量减排核算 (1)**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总量审核评估报告; (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台账。 (3)“十四五”期间南沙区重点污染物减排电子台账。 (三)南沙区**年度环境信用评价 南沙区**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总结(附相关工作证明)。 (四)南沙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可行性研究 《南沙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成果需于**年9月底前经专家评审通过。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