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2.1服务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晋安区行政辖区范围,用地面积约*2平方千米。
2.2服务要求:准确识别晋安区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和措施;谋划晋安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2.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
2.4服务标准:参照《福建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开展晋安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