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情况:1、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包1: *万元;包2: *万元);2、采购品目名称:C****-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服务范围
包件1:
序号 | 工作内容 | 项目数量 | 备注 |
1 | 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 5个 | |
2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 *个 | |
3 |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 | 3个 | |
4 | 重点项目、政策绩效评价 | *个 | |
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 | 5个 | |
6 | 成本效益分析 | 6个 | |
7 | 绩效管理工作培训 | 不少于1次 | |
包件2:
序号 | 工作内容 | 项目数量 | 备注 |
1 | 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 5个 | |
2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 *个 | |
3 |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 | 3个 | |
4 | 重点项目、政策绩效评价 | 5个 | |
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 | 5个 | |
6 | **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 6个 | |
7 | 行业(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 *个 | |
五、服务要求
包件1:
1.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开展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等工作,供应商应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搭建绩效管理工作组,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重点评价项目主评人,出具由其主评人签字确认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与被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收集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
(3)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结合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特点及实际情况,在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重点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绩效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经采购人同意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方可按照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
(4)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总体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进度、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
2.现场工作
(1)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根据现场评价总体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
(2)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现场评价时应制作相关工作底稿,并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单位签字盖章,并由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
(3)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3.撰写报告
(1)现场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完成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汇总相关数据,按照相应绩效管理报告范本格式撰写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
(2)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政策)绩效、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并且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照《龙泉驿区区级财政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跟踪评分表》对供应商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报告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要求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5.征求意见
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形成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征求意见稿,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将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项目(政策)主管部门意见。采购人会同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终稿。
6.资料归档
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包件2:
1.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开展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等工作,供应商应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搭建绩效管理工作组,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重点评价项目主评人,出具由其主评人签字确认的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与被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收集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
(3)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结合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特点及实际情况,在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重点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绩效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经采购人同意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方可按照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
(4)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对象总体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进度、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
2.现场工作
(1)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根据现场评价总体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
(2)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现场评价时应制作相关工作底稿,并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单位签字盖章,并由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
(3)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3.撰写报告
(1)现场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完成后,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汇总相关数据,按照相应绩效管理报告范本格式撰写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
(2)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政策)绩效、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并且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照《龙泉驿区区级财政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跟踪评分表》对供应商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报告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要求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5.征求意见
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形成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征求意见稿,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将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项目(政策)主管部门意见。采购人会同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报告终稿。
6.资料归档
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绩效评估、评价、运行监控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