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SXMGL[GK]***3
二、项目名称:赴港澳地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推介活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赴港澳地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推介活动):
服务类(福建可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万元)-*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赴港澳地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推介活动: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服务范围:赴港澳地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推介活动 3、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推介活动承办服务并提交项目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策划执行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全过程资料。 4、服务时间:香港、澳门文旅推介活动暂定于**年8月*日-*日,为期5天,其中香港文旅推介会半天,澳门文旅(户外)推介活动半天;港澳大学生福州文化之旅需于**年*月*日前完成,为期4天。具体日期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5、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推介活动承办服务并提交项目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策划执行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全过程资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涓东、宋芳、石铧
电话:**-****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