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SQGC-G**-**
二、项目名称: 建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小区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洁臣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L |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号壹海国际中心*1-A*9 | *.3(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建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小区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盐城市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各区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的通知》的要求,对建湖县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清运服务及日常设备设施维护等。 服务要求:(1)本项目共涉及*个小区共*8个收集点,清运企业要根据小区道路实际情况,每天安排合适的车辆到收集房5米范围内进行收集。每天每座垃圾房清运两次,现阶段一个垃圾房一天产生厨余垃圾约为1桶(*0L),其他垃圾约为6桶(*0L),总计*个小区日产生厨余垃圾约为*8桶,其他垃圾约为*8桶,计约*6桶。一天清运两次,一次清运约为*8桶。由于小区的复杂程度及进小区清运的简易情况配置8桶清运车;一天清运约需要*车次;车辆及驾驶员由运营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增减配置;(2)运输服务项目组所有人员均须符合行业作业与安全标准。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职工,需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在县城城区范围内驻点办公,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须做到采购人随叫随到;(3)计划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小区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实现单独清运,配合小区原本的开展“两定一撤”生活垃圾“四分类”收集工作,须至少配备其他垃圾清运车1辆、厨余垃圾清运车1辆,8桶清运车一批,相关车辆需满足本次垃圾清运工作需求,所需车辆可自有或租赁;(4)项目服务期间,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中标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爱香、张小丽、刘军、王艾芹、吕正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交款),收费金额为**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建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建湖县安康路南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号楼2-4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