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盘锦快安劳务有限公司 | 辅助性服务 | 人员类别及数量:协勤人员*人。实际工作人数按盘锦海关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 1. 由中标方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包含生育)、失业、工伤按盘锦市地方文件标准执行,如当年需要调整,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参保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由中标人负责缴纳。 3.由中标方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4.中标方应与招标方共同对服务人员开展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入职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其他招标方工作需要的培训。 5.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6.由中标方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合同需一年一签,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 1.招标方提出用工要求,中标方需严格执行。中标方按照招标方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并向招标方派出服务人员。 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等事件。 3.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服务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诉讼及人事仲裁等事件,超出服务人员工作范用所发生的事故,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协商解决,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者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4.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应保持联系,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0.5小时内进行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