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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港湾小区项目
来源: 作者:
企业名称:鹤壁市弘昌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海港湾小区项目
备案机关意见:准予备案
    政策规定依据:根据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准予备案。
复核机关意见:同意备案机关意见
    政策规定依据:符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河南省企业投资备案办法 (2010年修订)》要求和规定,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此备案仅适用于确认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 经营、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与本备案无关。
复核日期:2013-9-30 18:10:14 
建设地点:滨河西路西侧,南海路南侧 
总 投 资:22700 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2700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列明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装备等):
    该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52173.89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道路1185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9090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淇县)出让(2011年)第0085号】要求实施;配建保障性住房按淇政土[2011]105号文件要求实施。容积率不高于2.3,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0%。具体指标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