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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追求专利申请数量亟需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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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获取不是最终目标,应将其转化为现实有效的生产力。中国的知识产权不宜过多地在数量和规模上做文章,而应以质取胜,以效益取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在4月19日召开的南湖论坛上如是表示。

南湖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主办,每年一次,迄今已经举办11次。

吴汉东不是第一次提出上述观点。近几年他一直在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他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与经济效益最密切相关的专利权的转化现状,最不容乐观。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周详在他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一些科研项目的承担者在花费国家巨额资金完成科研项目后,提交的成果只是一些未实施的或者根本就不能实施的发明专利。

科研项目专利实施率偏低

周详的判断不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测。

他的调研来自于某“985工程”大学和某国家级研究所的五个科研项目课题组的研究人员完成的、自2009年到2012年期间获得的17件发明专利。调研发现,只有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实施,而且是通过他人侵权的方式,而专利权人并未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广专利或进行维权。其他专利则均未获得实施。

如果说这一调研的样本太小,远远不能代表整个中国的情况的话,那么另外两组数字也足以证明这一结论的可信度。教育部2011年发布的《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显示:如果平均计算,高校的专利转化率也只有5%;据《中国科学报》报道,2011年我国专利技术实施率仅为0.29%。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许多地方政府所公布的数据则远远大于此。在百度上以“专利实施率”或“专利转化率”为关键词搜索,会发现很多地方政府所对外宣称的数据都是“70%”、“80%”以上,甚至高达“90%”以上,最低的也有“50%”左右。

受访的多位专家对此数据均持怀疑态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我国受理专利申请237.7万件,授权专利131.1万件。从2011年起,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跃居世界第一位。长期关注专利实施率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曹新明说:“把这些数字分配到各省,如果真有那么高的实施率,那么我们的经济增长显然会远远高于现在。”

事实上,见诸于媒体的报道中,相对于官方一直大书特书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关于专利实施率的报道是极少的。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专利实施率的现状不容乐观。曹新明表示,“以专利来支持一个企业,推动一个产业,带动一个地区的不足1%。”

政绩工程催生“幽灵专利”

政府数据中或多或少的“水分”,与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不无关联。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垃圾专利”和“幽灵专利”也层出不穷。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梅术文表示,一些地方为了完成年度专利申请数量,向所属企业和科研单位下达硬性专利申请数量指标。

据媒体披露,某地一家小小的图文设计店店主,一夜之间成为149项专利的主人,光申请成本就在5万元以上。在专利摊派下,“幽灵专利”对于店主本人并无好处,只是起到了美化当地政府部门政绩的作用。

而在专利摊派外,政府部门简单以资金刺激专利的申请量,也导致了大量“垃圾专利”的出现。“很多地方政府抱着应付任务的态度,给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等数额不少的资金,只要求专利申请量能上去,至于能不能获得授权,以及最终能否实施,他们并不关心。双方各取所需,很多时候没人关心研发出的专利能不能用。”曹新明说。

专利人和发明人通过专利的实施获取利益的动力也不足。在他们看来,获得国家的科研项目所带来的利益远比通过实施专利所获得的利益更多。周详表示,除去经济利益的考量,“获得专利授权,有助于科研项目结项,也有助于拿到新的科研项目。在从‘项目’到专利,再从专利到‘项目’的循环过程中,不是实实在在地实施专利,而是仅仅获得专利授权,就能获得他们所企盼的利益。”

学界用“成果止于专利”来统称这样的现象:一些科研人员花费了国家巨额的科研经费,最终的成果只是获得了几项专利,而这些专利在科研项目结项后就没有下文了――没有得到实施,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也不关心专利的实施。

个人利益驱动“造假专利”

在政府方面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个体利益纠结于其中。如高校教师或研究人员为了评职称,企业为了获得资助,或是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在各种自身利益的驱动下,申请专利便成为最终目标,“垃圾专利”之外更有了“造假专利”。

2012年,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利拥有数量达300多项,高居全国高校之首。后经调查发现,该校老师因评职称压力,纷纷去专利技术服务中心购买专利,只要交上800块钱,就可以拿到一张盖了“公章”的专利证书。

当然这种现象比较极端。更常见的是“成果不够专利凑数”而编造出来的“专利”。在调研中,周详发现,“部分科研项目组在完成研究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基于结项的压力,在专利代理人的配合下,运用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技巧,编造发明专利申请”。

比如,最新的公开发表的科技文献中记载了一种有机复合肥,其配方为“A”,有人编造了一个“A加桉树叶提取物”的“技术方案”,并在说明中称桉树叶提取物有助于“提高”作物对有机复合肥的吸收率。由于现有技术未曾记载这一技术方案,它便符合专利法有关的“新颖性”的规定。

“部分地区出台的知识产权政策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助长了盲目追求专利数量的错误倾向。在这样的政策激励之下,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目标只能落空。”梅术文不无担忧地指出。

专利申请应成市场行为

此外,个人能力也是造成“垃圾专利”的客观原因。曹新明说,“一些主体的自主研发和开拓创新的能力不足,虽然时间和资金都投入了,却拿不出前沿和高端的专利技术。”

不过,在他看来,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垃圾专利”占多数,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垃圾专利”数量较少,影响不大。

因此,“垃圾专利”的解决也主要依赖于政府方面。梅术文认为,应该针对专利资助和专利申请中出现的政策问题,清理各种政策措施,调整政策方向,出台新的法律文件推进专利质量,改变专利评价标准,促进专利有效转化,切实实现专利政策激励创新的功能。各地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或修订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方向,规范调整资金资助的对象和范围,将资助的重点从专利申请转移到专利权的保护、专利实施和专利信息的利用上来。

他还建议,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研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促进法”,因为“垃圾专利”和“幽灵专利”都需要借助更高强制效力和法律位阶的立法文件来遏制。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明德则对“垃圾专利”持宽容态度。他表示,“垃圾专利”是专利制度的必然产物。美国人曾经说过,专利中就算只有2%至3%可以转化为新产品,专利制度就已经起到作用,足以改变人类社会的发展。

“目前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国家资助和学校申请专利这部分,尤其是高校的专利申请不是市场化行为,更像是一种准行政行为。而企业自身的研发则会以效益为导向,因为需要才会去做,所以问题并不明显。此外,有时候专利转化成本远远大于专利研发成本,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专利不能有效实施。”李明德表示。

李明德认为,应调整相关政策,让发明专利的申请成为市场行为。“现在很多专利申请费都是由政府出,如果取消了这部分资助,那么专利申请者们自己掏腰包,就会好好算算这笔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