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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垃圾源头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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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我市的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混乱不堪,建筑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既没有登记,也不在规划范围内,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偷倒乱倒、扬尘污染随处可见,近郊地区的空地往往成为建筑垃圾倾倒的场所,运输企业也没有规范管理,甚至涉黑垄断。针对这些情况,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建筑垃圾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闭合管理。

首先,加强垃圾源头排放管理。《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申报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案,并形成责任约定,缴纳一定的建筑垃圾处置费。

其次,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各地区将通过政府招投标平台确定本辖区不少于2家建筑运输企业,这将有效规避一家独大导致垄断运输市场。另外,运输车辆要具备5个条件才可以上路行驶:按照市交管支队要求安装全密闭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统一标识,车门两侧按标准格式喷涂所属企业名称、标识及编号;与数字化“智慧城管”平台互联的能够清晰记录行车轨迹的电子信息装置;公安交管支队发放的通行证;按照市交管支队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最后,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管理。按照批准设置规划统一组织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建筑垃圾必须到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中进行处置。坚决取缔其他单位及个人非法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据了解,630日前,我市将全面完成运输企业招投标、运输车辆密闭改造、电子信息系统加装、标识喷涂等工作;1031日前,形成建筑垃圾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理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