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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楼市调控需从土地财政入手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整个1~9月份,全国土地市场表现火爆,30个城市前三个季度累计卖地892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8.59%,而增幅超过100%的就有14个城市,其中增加幅度最大的两个城市增幅分别达到411%、329%。(据10月11日《广州日报》)卖地收入大涨,与目前调控房价的努力,是不协调的。

  9月29日,中国2010年第二轮的房市调控政策出台,规定居民购买第一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部分城市陆续出台“限购令”,规定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口最多只准新购买一套住房。这些措施一出,立即把8月底以来日益回暖的楼市打回观望状态。市场观望以后的房屋价格走向如何暂时不能定论,但是不改革土地财政,房价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

  原因在于,即使是第二轮调控再加上所谓“房产税”等手段,这些调控措施的目标基本上都是以控制需求为主,以象征性增加供应为辅。

  正常的市场,供应和需求是决定价格涨跌的主要因素。但是,在一个非正常的市场,当有供需以外的因素加入到市场之中时,供需因素对于价格的主导作用就会出现弱化。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因素不是唯一的主导因素,土地出让金政策,还有整个信贷政策、投资市场的空间、物价和通货膨胀等因素,都是影响房屋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如果只调整供求因素和加税,而不调整其他因素和利益关系,要想房屋价格下跌,往往难以达到目的。

  目前,土地出让金政策,就是影响中国房屋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根据《广州日报》报道,某开发商说,“现在人们老是觉得房价贵,是因为现在房价有50%是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这个说法表明,现在一块土地被拍出,人们往往根据拍卖价格估计未来房屋的单价。2010年3月,北京一些高价地块催涨周边房价就是案例。所以,控制房价,必须从房屋价格的主要构成,即房屋价格上涨源头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开始。

  但是,目前的调控还没有触动土地出让金政策,因此即使是一些调控措施包括加税,可以对于房屋价格起到一定时期的、一定程度的压制作用,但是未必会有长期的、大幅度的作用。2010年卖地收入大涨,反映目前调控房价的措施没有触及根本因素,一旦市场的需求突破压制的时效而爆发,那么大规模的房屋价格的报复性上涨就可能出现。所以为了房价调控措施不被虚化,必须改革土地出让金政策。(陈东海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