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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房时要签物业规约 售前须公布物业制度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开发商在售楼前就要向未来的业主公布一套物业的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管理范围、封阳台、停车管理、养宠物等等内容,买房人也得签约遵守。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昨天起,《北京市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及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文本》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之一,涵盖了从物业交付给第一户业主,到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的重要管理事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开发商和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约定,包括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根据《文本》,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的同时,也得对这份《文本》签字画押。据介绍,《文本》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的七个方面,涉及物业管理范围等基本情况;物业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明确建设单位承担的前期物业服务责任;业主进行装饰装修的基本程序、注意事项以及日常管理;开发商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阶段需要提供的材料、承担的费用;明确业主和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查验交接中的权利和责任;此外,在发生物业争议时,《文本》也可以对争议的具体解决方式进行约定。()

  包括小区内如何停放车辆、怎样管理宠物、封阳台和装太阳能问题,都在《文本》中事先约定。《文本》明确要求,开发商不能擅自利用共用部分搞经营,及时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据介绍,《文本》还包括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物业项目查验交接等内容,目的是通过约定的方式进一步促使建设单位积极履行协助业主大会成立及配合物业项目查验交接的义务。(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