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家统计局应加强分城市房价指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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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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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上海10月28日电(记者 李佳佳)9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公开征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意见建议,对此,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徐国祥教授28日在上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徐国祥认为,此举体现了政府统计开放与透明的姿态。与年初发布的房地产统计调查方案相比,《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在数据获得方式以及计算方法等方面均有显著改进。
徐国祥认为,在改进和完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方法的同时,也应该改进数据发布方式。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发布时应当淡化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综合平均价格指数,重点发布全国分城市的房价指数。“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综合平均价格指数与百姓的实际感受差异甚大,容易引起各个方面的误读。”
徐国祥指出,淡化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综合平均价格指数,加强分城市房价指数发布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商品住宅具有不可自由流动的特征,致使各个城市之间的住宅销售价格差距甚大,波动幅度也有大有小。单纯公布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综合平均价格指数意义不大。国家统计局如果重点发布70个大中城市综合平均价格指数,必然会抹平城市间价格变动的差异,不能充分体现各个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的具体变化,更无法贴近房价涨幅较大地区社会公众的实际感受。
他说:“如果某一时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增幅较大,而长沙、西宁等二、三线城市的涨幅相对较低,将纳入汇总的全国共70个一、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变动综合平均,注定会‘掩盖’不同城市房价变动的差距,老百姓根据平均房价指数是无法知晓哪些城市的房价涨得快,哪些城市的房价基本稳定,必然会对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数据存在疑问。”
徐国祥认为应加强分城市房价指数发布,这有利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三部委及时对各城市房价走势进行跟踪和评估,并作为考核与问责的重要依据。他还指出,单纯公布70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房价参考价值不大,只有详细公布各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才能使得数据本身的参考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在此基础上,徐国祥提出建议称,在国家统计局发布分城市房价指数的同时,各地方统计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应及时发布城市房价的详细的分类指数。以上海为例,上海市统计部门可在充分考虑样本代表性的基础上和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按地理区域公布内环内、内中环、中外环、外郊环和郊环外的分类指数,也可按住宅类型分为新房和旧房、商品房和非商品房、高档房和普通房,以及多高层、别墅等分类指数。这样的分类指数就会更贴近实际。
他还指出,分城市房价指数统计结果的准确性需要被调查者的密切配合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对敏感性问题的调查制度和政策,以便使被调查者愿意提供真实的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欧洲有些国家统计法制健全,明确对个体统计调查结果不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对被调查者的数据进行严格保密,而中国也可以作出相应的规范。
徐国祥说,令人欣慰的是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没有提及年度平均价格指数这一传统指标,“想必统计局也在朝着加强分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发布和淡化全国平均指数的方向努力,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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