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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年交通规费征收大幅增长 已超过10亿元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记者从20日召开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动员大会上获悉,截止今年年底,海南公路规费体制改革已经顺利走完17年历程。到今年11月20日,全省完成今年交通规费征收超过1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交通规费征收任务的115%。

建省初期,由于资金短缺,海南公路发展缓慢。到1992年底,海南公路通车里程不足1.3万公里,公路密度不高,等级低,路况差,断头路多,混合交通严重;加之建省后机动车的保有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使得原本就拥挤的公路边的更加不堪负重。

为解决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紧张的制约,海南于1994年率先在全国实行公路征费征收体制改革,将原来的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从源头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体现了“用路者付费,多用路者多付费”的原则。

海南开征燃油附加费的第一年,全年共征收公路规费41962.44万元,比1993年增长了89.5%,省交通运输厅从当年征收的交通规费中,拿出2亿元资金,分别对海南琼中营根至万宁中漏、琼中乌石至儋州那大、通什毛阳至乐东抱田、通什什运至白沙牙叉、陵水芒果坡至保亭县城、三亚天涯之乐东抱田等六条公路进行改造,这是海南建省以来交通部投资规费最大的一次改造。

随着交通规费的稳步增长,17年来海南先后完成了环岛高速公路、海文高速公路、海榆中线改造、农村公路扩建等重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到2010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21565公里,公路密度达63公里/百平方公里。

据悉,1994年,海南率先在全国实行公路规费征收体制改革,发布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确定了燃油机动车采取按车定额的办法征收,汽油仍然按照价外计费的方式征收,形成了海南燃油附加费固定的征费模式。

2010年9月20日,经过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识着海南机动车通行附加费的征管依据由临时性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对促进海南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稳步增长,保障缴费义务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意义。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局长杨浩强则表示,全省各级征稽部门将坚持严格管理,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新《条例》实施工作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