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温磊 报道 12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考评验收组莅临石城县供电公司考评验收新农村电气化镇建设工作。
石城县2006年被列为全省“十一五”期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单位。多年来,石城县供电公司按照“政府发动、乡村互动、百姓主动、企业推动”的原则,积极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先后完成琴江镇仙源、梅福、温坊、东城社区等十四个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
考评验收组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点进行实地检查考评,经现场勘查、资料核实,验收组认为琴江镇新农村电气化村具备电气化村必备条件C类标准,达到新农村电气化镇标准。
赣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周仪良、石城县副县长刘元春、县长助理许俊出席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