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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新政下 有结婚需求可“酌情”购房?
来源: 新民晚报  作者:

楼市新政下,自己还能不能买房?如果能买,要不要交税?交多少税?能否贷到款?很多购房者对此“一头雾水”。 昨天,记者来到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咨询窗口排起长队。

  陈先生是浙江人,2009年在新华路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老公房。最近,他和上海户籍女友商量着结婚,女友和父母共住,家中一套房,房产证无女友名字。陈先生在徐汇区看中一套二手房,但不知道按他的情况能否再买房。因为“国八条”和“沪九条”都规定,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可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他有结婚需求,可酌情新购一套住房。同样,“新上海人”刘先生是外地户籍,在上海买了一套房,未婚妻是上海户籍,父母有两套房,其中一套写有未婚妻名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有结婚需求,可酌情和女友再买一套房。

  有结婚需求可酌情购房,重点是“酌情”两字。比方说,某人名下有一套房产,而他的上海籍未婚妻和父母名下共同拥有10套房产。像这样的情况,明显不能以“结婚需求”为由再买房。

  能否买房,每人情况都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市民可到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详细询问。 本报记者 屠仕超 实习生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