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今后十年水利投资将达1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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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明确未来十年我县将按照“三步走”战略,完成投资130亿元,以加快推进我县水利改革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我县将按照“三年补课、三年提升、三年赶超”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十年投资130亿元,着力打造防洪保安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围垦造地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河流(湖库)健康体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水利管理和基层基础体系,力促我县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县要确保完成水利投资50亿元,力争完成投资60亿元。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县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主要城市(镇)防洪标准达标;围垦造地和水资源保障工程全力推进,科学开发利用资源能力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河流(湖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利服务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水利管理和基层基础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和行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提高水利资金保障能力。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确保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同时,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支持,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建立县级财政贴息机制。此外,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遵循“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建设管理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实施意见》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以及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以全面提高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来源:平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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