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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多个小区门卫收取“开门费” 律师称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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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小区,夜归、早出要向门卫交“开门费”。近日,有网民发帖抱怨,大清早出门交钱,心里感觉很不爽。

  据报道,去年羊肠新村,一住户晚归,对收取收开门费不满,发生纠纷后被打伤。对此,8月23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几个网民所说的“老小区”。

  网民:交了5元才开门

  在天涯论坛上,网民“@温水青蛙1”发帖说,自己住在老小区,小区每天凌晨零点30分锁大门,次日早上6时30分开门。如果锁门以后晚归,得交5元的“开门费”。前几天,他的丈母娘坐火车到昆明,他要早晨6点前往接人,交了5元钱开门费才得以出门。 

  时段不同收费不一

  昆明一些建设较早的小区、单位老宿舍区,因没有新建小区那样的门禁系统磁卡。为减少安全隐患,门卫只得在每晚凌晨零点左右锁上小区大门,于是出现了“开门费”。

  白马小区的一个庭院,每晚零点,大门就锁闭了,住户如果需要进出庭院大门就需叫门卫起床开门。一名门卫说,晚归者如果在凌晨零点到凌晨1点间回来,每次收费1元;凌晨1点后进出,每次收2元。

  而白马小区的另一个庭院,门卫说,只要12点后回家,每次就要收取2元钱的“开门费”。

  在西园路上的某单位宿舍,门卫对“开门费”没有具体标准,晚归者每次主动给1元、2元、4元、5元不等,甚至做生意的驾车回家的晚归者有人还给10元。

  门卫:“有偿”开门合理

  门卫和物管公司如何看待“开门费”呢?

  住在白马小区的陈先生说,每月都有好些天需要上夜班,回家时总要叫醒门卫开门。“门卫虽然为小区居民服务,但开门时已是下班休息时间,收取‘开门费’,是应该的。”

  住在春苑小区的李先生说,小区住户已向物管交了物业费,门卫作为物管人员,为小区住户开门是服务之一,不该再收“开门费。”

  鑫苑小区6、7幢庭院的门卫盛培渝说,小区里有100多户住户,有的人上夜班,有的人比较爱玩,经常回来得很晚,他和老伴负责看门,盛培渝表示,开门费一次2块钱左右,一个月下来能有200-300元。“有时候半夜起来开门真的很累人,‘有偿消费’是应该的。”

  民博宿舍物管负责人李佳泉说:“这里之前规定是不收费也不开门。后来有住户反映说自己晚归不方便,我们才和住户研究决定收‘开门费’,晚归者给予一点补偿也是应该的。”

  律师:收取“开门费”不合法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赵云祥律师认为,如果从法理上看,单独收费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就工作职责来说,开门给住户属于看门人的工作范围,其工作主要是保护小区安全,满足住户正常需求。因此为业主开门属于最基本的工作职责,不需要额外付费。该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允许的,也没有收费的法律依据,因此不能收取“开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