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年3月*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号)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哈密哈拉克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白酒生产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网上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哈密哈拉克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白酒生产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哈密哈拉克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异地搬迁
4、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哈密市广东工业园区,厂址地理坐标为北纬*°*′6.*″,东经*°*′*.*″。
5、建设内容:
年生产**t固态白酒;经对固态白酒进行结构调整年产液态白酒**t(优质白酒**t,普通白酒**t);配套进行产品加工车间、设备和配套的公用工程的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粮糟出窖、装甑蒸酒产生的酒糟臭气及酒罐区物料在贮存时向大气环境挥发的乙醇废气,拟建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氨、硫化氢以无组织排放及原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一系列治理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包括窖底黄水、锅底水、洗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浓盐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凝水等。共产生废水**7m3/a,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哈密市污水
3、噪声
根据工程特点,本项目噪声源分为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机、空压机、电机等,这些噪声源噪声值在*~*dB(A)之间;交通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源噪声值在*~*dB(A)之间,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的安放位置,将各种噪声设备单独设室、减振隔声,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修,使设备噪声维持在正常水平。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固废。
(1)生产固废
1)弃糟
根据工程分析,原料经多次蒸酒后酒醅不再回用,合计产生酒糟**1t/a。酒糟含有未完全转化淀粉和蛋白质,可作为饲料外售于哈密市饲料加工厂。
2)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t/a,不含有重金属等毒害物质,性质较为稳定,脱水后交由周边种植户用车拉运至种植区堆肥后回田,提高土壤肥力,作为土地改良肥料。全部综合利用。
3)活性炭
在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失效活性炭,这部分活性炭由厂家直接回收。
4)废酒瓶、破纸盒(箱)
厂区酒瓶、包装纸箱(盒)全部由市场购买,在产品的装卸、清洗、灌装及包装阶段由于操作不当会产生废酒瓶,破纸盒(箱),产生的碎瓶渣约为6t/a,不能用的破纸盒、******,此部分全部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收购。
(2)生活固废
项目职工*人,******·d计,******。该部分垃圾先存放在项目区设置的垃圾箱内,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最终送至于哈密市垃圾填埋场。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评价报告书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
本项目中白酒生产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年修正)中“第二类限制类,十二、轻工,*、白酒生产线”。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本项目白酒生产属于整体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酿造企业,项目搬迁至哈密广东工业园内,搬迁后白酒生产能力保持不变。本项目所占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哈密市土地利用规划。
2、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是从事白酒的生产,符合哈密广东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项目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其所占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3、总量控制
《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中规定,一般地区总量控制因子为4个:COD、氨氮、SO2及氮氧化物。
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本项目不需设总量指标。
4、风险评论结论
综合考虑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程度以及公众支持度,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可行。建议建设方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工作内容
(1)项目公示
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评价单位、咨询方式等信息。
(2)问卷调查
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调查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单位、居民。
2、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哈拉克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
联 系 人:陈新玉
联系电话:*****0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盈科国际大厦B座*层**室
联 系 人:刘锡萌
联系电话:**-***9
传 真:**-***2
邮 箱:lxm*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和本建设项目的关系是;
2、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4、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年*月*日起,到**年1月6日截止。请在次段时间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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