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的《省道*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报告书初稿及其简本。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以及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8号)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对省道*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改建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省道*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改建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境内,地理位置为东经 *°*"**"—N *°*"*.*",北纬 *°*"*.*"—N *°*"*.*"之间。项目起点位于尼勒克县蜂场附近,S*6线岔口处,与《省道*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终点相接,坐标东经*°*"*.*",北纬*°*"8.*";项目终点位于尼勒克县城东侧与现有街区断面相接,原有S*5线老路K*1+*0里程附近,坐标东经 *°*"*.*",北纬*°*"*.*"。路线经起点向西跨越喀什河,分别经过农四师*团、乌拉斯台乡;再次跨越喀什河后,沿吉林台水库淹没区南岸布设;第三次跨越喀什河,经吉林台至路线终点。工可路线全长约*.8km。
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K*+*0~K*3+*0段和K*9+*0~K*8+*0段采用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0m;K*3+*0~K*9+*0段采用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0m。
项目估算总造价********,平均每千米造价*2万元;**年2月至**年9月为项目施工期,施工期共*个月。
二、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拟建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时段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主要是永久占地、取弃料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桥涵工程等施工作业、车辆、人员活动对土地的占用及扰动,占用农田、破坏植被,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建设用地及少量林地。路线在K*+*0~K*+*0段(******),沿现有S*5线穿越黑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在K*+*0~K*7段(共*.2公里)沿现有S*5线穿越黑蜂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尼勒克农业局出函同意实施本项目。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公路建设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沥青拌合过程中加热沥青产生的沥青烟,属阶段性局部污染,随着工程结束,其影响也相应消失;公路投入正式营运后,汽车尾气是公路沿线大气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本项目养护工区区等公路附属设施采暖利用电锅炉,无锅炉废气污染。
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水和桥梁、涵洞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公路建成投入运行后,水污染主要来自地面径流、桥面径路,污染物有石油类、有机物和悬浮物等。这些污染物进入水体后,将对沿线水体产生一定的污染。本项目养护工区、收费站等公路附属设施建设在尼勒克县城附近,排水可接入县城排水系统。本项目跨越的水体是喀什河II、III类水体,水环境较为敏感,跨II类水体的大、中型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及应急池防止环境风险。
声环境影响:公路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汽车运输交通噪声等。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污染将不复存在。公路运营期的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过往的车辆。本项目设计车速较低(*km/h、*km/h),且工可预测的车流量较小(运营中期**年约**辆标准小客车/日),对周边村庄的噪声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建筑材料、废弃土方等;另一部分来自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规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不得随意碾压农作物及植被。在黑蜂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
水环境: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以及料场的布设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远离地表水体。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大气环境:合理设置施工便道、预制拌合站、沥青拌合站等,尽量远离村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降低运输车辆扬尘和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尽量降低噪声源强,确定合理的工程施工场界;居民区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如需施工,需张贴公告,取得环保部门认可。建成后,噪声超标的住户安装隔声窗。
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及弃方合理堆放,妥善处置。施工营地尽量租赁当地民房,垃圾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如必须修建营地,则生活垃圾和粪便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公路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报告书简本。
2、简本查阅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工程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工程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宫艳
联系电话:**-***9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
联系人:谢志儒
电话:*0-****
传真:*0-****
邮箱:xjane-*@*******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0号
邮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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