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项目论证阶段需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一区油田公路6号(克拉玛依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工厂内)。
(4)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设施主要包括含油污泥处理设施、羟基己酸废液处理设施;技术改造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油池改建、羟基己酸处理车间改造以及将现有取暖锅炉房及导热油炉燃气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废油泥砂5万t/a、废矿物油1万t/a以及含羟基己酸废液**t/a。同时形成处理含油废水3万t/a、油泥3万t/a的处理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焦化反应釜中不凝气通过管道进入焦化系统燃烧室焚烧,产生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焦化反应釜加热炉、导热油锅炉、取暖热水锅炉全部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羟基己酸在氧化反应釜中被硝酸氧化产生的N2O3在吸收塔全部被水吸收,因此不会有多余的氮氧化物排放;食堂油烟采用净化效率*%的抽油烟机进化后达标排放。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均采取覆盖、加强管理、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各类有组织排放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极小,各类污染物预测最大占标率均<*%,同时各敏感点预测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油污泥及废矿物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羟基己酸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废水、装置地面清洁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冷凝排水、锅炉排放的清洁废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事故废水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事故后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因此,本项目排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油泥储存池、装置区、罐区、产品堆放区等污染区按照相应要求采取防渗水泥硬化等的防渗措施,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故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不会影响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器、泵类、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 *-*dB(A)之间。采取降噪措施及距离酸碱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泥沙沉降池静置后底层污油泥、污油泥焦化处理后废渣、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浮渣和污泥、定期更换的导热油以及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检修及操作中的抹布、手套等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不凝气送焦化系统加热炉焚烧处理;焦化装置加热炉、导热油锅炉及取暖燃气锅炉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通过*m高空排放;N2O3采用密闭吸收塔吸收;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中二级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装置区和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密封管理;粉尘采用晒水、覆盖等措施;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减低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污油池和储罐区无组织有机废气采取加强密封管理、堆场粉尘进行围挡晒水等抑尘措施,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可有效减低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后,与装置地面清洁水及初期雨水一同采用“隔油+ 气浮+接触氧化+过滤工艺处理”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含酸废水采用碳酸钙进行中和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冷凝水所排清洁废水和锅炉排放的清洁废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厂区内各主要生产管道、设备采取防腐措施;厂区设备设施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防止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通过利用距离衰减和厂区外绿化带阻隔,可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污油泥催化焦化处理后,渣土送克利达公司新建的废渣堆场堆存;浮渣与污泥一起送往焦化装置处理;废导热油送导热油生产厂家再生;废抹布、手套等固废堆置于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统一送污油泥催化焦化装置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采用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生产工艺和技术,贯彻“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拟建项目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促进地区经济、改善区域居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询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3)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5)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有何意见或建议?
(6)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沟通及索取。
建设单位名称: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一区油田公路6号
联系人:高占龙
电话:*****0
电子邮箱:****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邵长方
电话:*****3 **-***9
电子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年1月7日,共*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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