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4/25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西
代理机构:
**-4-* 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塑料颗粒制造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为*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概况 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粒子加工销售的综合性公司,拟在横县马岭镇清泉村三队鱼花塘旁投资*0万元建设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项目以收购的废旧编织袋为原料,通过分选、粉碎、造粒等工序,生产年产量达*0吨的塑料颗粒。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邮箱:swhj***@*******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黄汉慧 联系电话:*****9 联系地址:横县马岭镇清泉村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在本次公示公布后*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以上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横县马岭镇蓝天塑料制品厂 **年4月*日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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