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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函[2017]329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暂扣宁夏天雨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7/6/16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宁夏
代理机构:
宁环函[**]*9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暂扣宁夏天雨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宁夏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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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环函[**]*9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暂扣宁夏天雨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作者:来源:编辑录入:发布日期:**年*月*日 *:*点击:[]

    宁环函〔**〕*9号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暂扣

    宁夏天雨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宁夏天雨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

    **年5月*日,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你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你公司自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至今尚未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第十八条“经营单位停产或其他原因停止经营的,必须提前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待恢复经营后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终止经营活动,原发证机关应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暂扣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年6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彭阳县环境保护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年6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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