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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7/17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道路和排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道路和排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及简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项目概况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道路和排水工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西起三环线(与珞喻路相接),东至武鄂高速公路(与鄂州葛洪大道相接),用地以绿地和工业用地为主,经过王家店社区、九峰森林公园、花山还建社区、左岭产业园等。该道路既是对外过境道路,又承担各组团间联系及左岭产业园内部联系,同时,根据武汉市绿道系统建设规划,森林大道也是武汉市市域绿道一号线的重要载体。

  森林大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km/h,道路总长**1.*m,规划红线宽*~*m;工程总投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工程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方面对周边居民点环境和九峰森林公园;

  运行期:道路运行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道路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处理。

  (2)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原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置隔声挡板和护栏降低施工噪声和扬尘。

  (3)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2、运行期

  (1)采用沥青路面,做好道路两侧的绿化, 降低噪声。

  (2)加强道路的路面平整维护。

  (3)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施维护,及时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与规划符性分析

  (1)工程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道路的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项目,具体为“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分类中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武汉市总体规划(**-**年)》的协调性分析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森林大道(*6 国道)属于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中的“东南新城组群”,其定位要求是:东南新城组群依托武黄高速公路、珞喻路延长线、轨道2号线等交通干线轴向拓展,包括豹澥新城和流芳组团,形成“一主一副”的布局形态。《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都市发展区将重点建设“双快一轨”的复合交通走廊,森林大道(*6 国道)位于东湖高新区的东侧门户区域,是“双快”干线道路网(*条高快速路、*条骨架性城市主干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南新城组团的主干路),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向的重要对外通道之一,是联系武昌、东湖高新区、葛店经济开发区和鄂州之间的重要联系通道,起到区域内部循环和疏解的交通作用。本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3)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年)协调性分析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定位世界一流高技术园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资源辐射区和自主创新机制示范区,中部崛起增长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先行试验区,武汉市集产、学、研、居、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型城市功能核心区。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年)》第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加快 “四纵六横”的道路系统,完善各组团内四级道路网,分别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一级主干道和二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森林大道(*6 国道)为珞瑜路的延长线,是“四纵六横”中的主干路,在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年)》中已预留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的交通设施用地,其建设符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年)》。

  2、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过类比分析,在落实设计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前提下,变电站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影响能够满足工频电场强度4kV/m、******。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后不增加噪声源强,周边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关功能区区划要求,现状已超标的噪声,噪声不增加增量。

  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行期道路本身不产生生产性废水,仅收集沿线分散性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对区域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反而有利湖泊保护。

  5、评价结论

  森林大道工程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武汉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生态植被以灌木林地、幼林地和灌木林地等为主。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对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功能转变、居民拆迁以及施工产生的地表扰动、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道路切割与阻隔、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并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控制。从区域发展整体和长期来看,利大于弊。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森林大道工程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其影响可为环境接受,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参与时间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可在湖北省环境保护网站上进行查阅,公众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单位及对项目关注的公民和集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建设单位: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念                          

  联系电话:*7-****    

  环评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7-****

  传  真:*7-****

  电子邮件:hau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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